8.1 一般规定


8.1.1 标识与解说系统设计应遵循密度适宜性、空间协调性和就近布置等原则,全园统筹布局,应符合湿地公园整体功能与形式要求。
8.1.2 标识系统按功能应分为交通标识、景点标识、警示标识及科普标识。
8.1.3 解说系统应分为湿地科普解说、区域生态环境解说和景点旅游解说,宜合理布置解说路径及解说节点。
8.1.4 标识和解说设施应采用环保、经济和耐用型材料,宜体现地域文化特色,并与生态环境相互融合。
8.1.5 标识和解说牌示信息表达应图文清晰、准确规范,宜采用中、英两种以上文字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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